浙江实施中

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(浙江省地方标准)

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浙江省商务厅提出) 2021-10-21 DB33/T 2362-2021

政策全文

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 DB33/T 2362-2021 (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,浙江省商务厅提出,2021年10月21日在义乌发布并施行)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展览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,以及绿色搭建、绿色展出、绿色处理和绿色评价等内容。 一、基本原则 绿色展览运营管理遵循减量化(Reduce)、再使用(Reuse)、再循环(Recycle)的3R原则,在展览全过程优先使用环保设计、技术、工艺以及设备设施、材料和场所。 二、绿色搭建 (一)绿色设计。展台设计应简约化、构件标准化、材料环保化,主体结构宜采用模块化、构件化建设方式,便于拆装和重复利用。 (二)绿色选材。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、生命周期更长、无毒无害的环保材料或可回收材料。主体结构材料回收率应达100%,展台装修装饰材料回收率应达100%,电气材料及设备设施回收率应达100%。主体结构展览专业器材使用率应不低于70%。 (三)绿色施工。控制粉尘、噪声、有毒有害气体排放;禁止现场喷漆、焊接,推荐使用UV打印技术替代传统喷涂,采用卡扣式连接取代焊接;施工过程以人为本,工艺有序、可控、方便、安全快捷。 三、绿色展出 (一)施工与环境。展期内有音响(视频)的展台音量不应超过75分贝。 (二)能源管理。推广绿色电力使用,宜使用LED光源灯具,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。 (三)物流与交通。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,倡导展会绿色出行,使用可循环包装材料。 (四)餐饮服务。倡导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,餐厨垃圾依法依规处理。 四、绿色处理 垃圾按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四类处理,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。固体废物可控,排放依法依规,推广展览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。 五、绿色评价 建立绿色展览评价指标体系,对绿色搭建、绿色展出、绿色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分,最终评分≥80分的,评定为绿色展览。 实施成效:据义乌市数据,标准前身《绿色展览运营规范》义乌市地方标准2019年10月发布、DB33/T 2362-2021省级标准2021年发布以来,2020年义乌全市绿色展览面积同比增长8.8%,会展行业绿色展装普及率从28%提高至68%,展览废弃物同比减少2000多吨。 (来源:浙江省地方标准,行业报道 https://www.qufair.com/news/29981)

政策摘要

浙江省发布绿色展览运营管理地方标准,从绿色搭建、绿色展出、绿色处理、绿色评价四大模块作出规范,明确主体结构材料回收率、展台装修装饰材料回收率、电气材料及设备设施回收率均达100%,主体结构展览专业器材使用率不低于70%,最终评分80分以上评定为绿色展览。标准实施后义乌会展行业绿色展装普及率从28%提高至68%。

标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