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实施中

绿色展装要求(广东省地方标准)

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) 2026-01-09 DB44/T 2808-2026

政策全文

绿色展装要求 DB44/T 2808-2026 Requirements for green booth decoration (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,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,广东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/TC 142归口,2026年1月9日发布,2026年4月9日实施) 一、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展装的基本原则、设计要求、材料要求、施工要求、安全环保要求和评价要求。本文件适用于经济贸易展览会中的展台设计、搭建和拆除等展装活动。 二、基本原则 绿色展装应遵循系统性、可持续性、可操作性原则,将减量化、再使用、再循环的3R原则贯穿于展装设计、选材、施工、展出、拆除和废弃物处理全过程。 三、绿色展装设计 绿色展装设计应注重减量化、模块化,在满足展示功能的前提下减少装饰性材料使用。主体结构宜采用标准化、模块化构件,便于现场组装、重复利用和回收。宜选用可再生材料、可回收材料,推广数字化展示手段减少实体展具。 四、材料要求 材料宜采用铝合金、钢铁制品、桁架、纸质、热转印布、可降解标识(PLA 3D打印标识)以及可移除装饰材料等。各类材料的回收率和使用率应符合GB/T 41129《绿色展台评价指南》的要求。装饰物燃烧性能应符合相关防火标准,宜选用可降解或可循环使用材料。 五、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GB 12523(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)、GB 18582(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)、GB 18599、GB/T 24001、GB/T 26165、GB/T 32150、GB/T 35601、GB/T 41129(绿色展台评价指南)、GB 50034等标准。 六、施工与拆除 不应在展馆内进行喷漆、电焊、电锯等产生污染和噪声的作业施工,相关工序应在工厂预制完成。搭建和拆除过程应控制粉尘、噪声,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、依法依规处理。 七、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广东会展组展企业协会、深圳朗晖展示有限公司、广州市佰特会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。 (来源: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/T 2808-2026)

政策摘要

广东省发布绿色展装地方标准,确立系统性、可持续性、可操作性基本原则,要求绿色展装设计注重减量化、模块化,宜选用铝合金、钢铁制品、桁架、纸质、热转印布、可降解标识(PLA 3D打印标识)等可再生、可回收材料,各类材料的回收率和使用率应符合GB/T 41129要求。由广东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2026年4月9日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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